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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1329号)的要求,请各研究所与研究生导师做好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

专业实践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是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材料学院2021级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做好专业实践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位研究生导师应与接收实习单位建立积极顺畅的工作联系机制,协助做好专业实习管理工作。研究生导师要专门制定当年实践计划,具体到每位研究生的实践地点、实践开始和结束时间、行业产业导师或指导教师、实践主要内容等。

研究生实践期间要详细记录实践内容、定期汇报实践进度、填报中期检查表、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上述内容均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各研究所要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实践协议书的签订、实践内容记录情况、中期检查表和实践报告填报等情况。学校将开展抽检,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院绩效评估体系。

各研究所与研究生导师要对开展实践的研究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协同实践单位统筹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专业实践要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创新与实践”模块进行管理,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712日之前2021级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填报完成专业实践计划。715日之前学院须在系统导出实践计划提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备案。

导师须组织实践研究生签订《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承诺书》(附件1)和《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自行存档,《实践协议书》须实践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交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各研究所须于2022年9月2日前向cyb@sdu.edu.cn提交xx2020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和《xx2021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