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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级和2021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1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请各研究所与研究生导师做好2020级和2021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专业实践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是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材料学院2020级和2021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做好专业实践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位研究生导师应与接收实习单位建立积极顺畅的工作联系机制,协助做好专业实习管理工作。研究生导师要专门制定当年实践计划,具体到每位研究生的实践地点、实践开始和结束时间、行业产业导师或指导教师、实践主要内容等。

研究生实践期间要详细记录实践内容、定期汇报实践进度、填报中期检查表、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相关模板见附件。各研究所要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实践协议书的签订、实践内容记录情况、中期检查表和实践报告填报等情况。学校将开展抽检,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院绩效评估体系。

各研究所与研究生导师要对开展实践的研究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协同实践单位统筹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导师须组织实践研究生签订《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承诺书》(附件4)和《山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5,《实践协议书》须实践单位签章。《承诺书》、《实践协议书》、专业实践计划中期检查表以及实践报告等文件,由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导师自行存档,上交时间学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