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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作者: 浏览次数:

 

一、申报限额

材料学院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成果奖申报名额为: 2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往年已获批的同类省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同类项目立项在研尚未结题的不可申报。

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须于20201125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份、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1.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3.网上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支撑材料1份、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详见附件)。

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要求: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报书-山大材料学院-姓名;**支撑材料-山大材料学院-姓名;***汇总表-山大材料学院-姓名等)。

2. .报送时间:1123日(星期一)上午1000之前

3. 报送地点:请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同时将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cyb@sdu.edu.cn

 

详情链接:

https://www.grad.sdu.edu.cn/info/1009/161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