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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5 作者: 浏览次数:

请各研究所(中心)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开始组织实施本所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考核工作。

具体要求为:“每位研究生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审核表》以及专业实践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由各个研究所(中心)组成至少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专家考核小组逐一听取学生汇报,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考核评价工作。”

请各研究所于2019112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本所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全部材料一并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纸质版一份(由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实践起止时间不少于一年,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5千字,且须加盖实践单位部门公章。)

请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中四、培养单位考核意见的考核结果相应等级处打钩并在分管领导处签字,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

2、《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份(须校外导师签字、校内导师签字,加盖实践单位部门公章,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处签字)

3、《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计划表》纸质版一份(须校内导师签字,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处签字)


  说明:考核成绩由各研究所组成的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五级评定,优秀者比例不得超过30%,请各研究所严格控制优秀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