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我校获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名额分别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7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6项;研究生创新成果48项,学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提报。
我校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名额分别为:优质研究生课程13项、精品研究生课程6项;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17项、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5项,其中校企共建案例库不少于1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3个。
我校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为12项,包括面上项目8项、重点项目2项、专项项目1项、重大项目1项。另外,我校可申报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项目,联合体共有项目3项,包括重点项目2项、重大项目1项。学校项目和联合体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直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往年已获批的同类省级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同类项目立项在研尚未结题的不可申报。
1.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2. 研究生创新成果
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创新成果获得时间须为2025年10月31日前,其中论文型成果要已公开发表,且有出版年份、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 优质研究生课程
申报课程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要求。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涉密除外)的,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鼓励申报建设双语、全英文和AI课程等,鼓励申报《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编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著)中的课程。学校将根据本次申报情况,同时开展校级优质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省级项目由学校根据预算情况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校级项目建议由各培养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支持建设。
申报时,请各培养单位对申报课程的基本信息、是否近三年连续开设进行审查,必须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对核查信息不准不实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并取消本单位下一年度所有研究生教学立项申报资格。
4.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鼓励申报建设双语、全英文和AI赋能案例库等。学校将根据本次申报情况,同时开展校级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省级项目由学校根据预算情况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校级项目建议由各培养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支持建设。
已入选2023年和2024年山东大学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的项目可以相同或不同案例建设内容申请本年度省级案例库立项,需重新提交立项申请材料。同等级项目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立项3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相关培养单位可依托现有基地,或联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申报。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要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管理。
6.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根据《202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自主选题申报。实行限额申报与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重点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工程硕博士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学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优秀基地建设开展相关研究。其中,面上、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最多可各申报1项(含牵头或参与),不占申报限额。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单设推荐限额,由秘书长单位(牵头高校)在限额内按程序组织成员单位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主持人、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学校将根据本次申报情况,同时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一般应经过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省级项目由学校根据预算情况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校级项目建议由各培养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支持建设。
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校级除外),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学校要求及学院工作安排,请申报人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11月17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201894000013@s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命名方式
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培养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报书-山大**学院-姓名;**支撑材料-山大**学院-姓名;**汇总表-山大**学院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申报材料,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1-6。
学校通知链接:
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e9b1b6e4-497d-4beb-971b-dc21580ea3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