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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5:20    作者:王维裔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院在本科教学中的优势与特色,强化有组织的教改研究与创新,推动构建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下一届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现就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和条件

1. 2026年本科高水平本科教学成果培育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得2025年山东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依托2024年以来立项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和省级以上教改项目产出的突出成果、基地班/卓越班等各类相关领域产出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果、其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

2. 依托2024年以来省级(或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产出、有望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团队可作为单独赛道,参与此次申报(需在本科教学成果培育申报书下面标注国家级)。

(二)申请和评审立项程序

1. 申请者填写《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申报书》(附件1),并保证陈述内容的真实性。

2. 按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学院遴选程序,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项目,并报党政联席会审议立项。学院将对人工智能+项目、模式可复制、学生受益面广、创新性强、多课程组成的微课程群建设进行优先资助。

3. 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获立项支持的项目结束后,学院组织验收。

(三)资助标准及说明

1. 本年度资助范围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成果培育项目,其中校级成果培育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项,省级成果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国家级成果培育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

2. 根据计划任务书的内容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材料中需提供代表性成果及进展等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联合省内外单位组成项目组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在项目结题报告中予以体现。

发表相关教研论文一篇及以上。

主编或参编(前三位)材料类专业相关教材。

校级成果培育项目若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的,可免去项目结题验收环节。国家级成果培育项目进行单独验收。

3. 项目负责人对所有支出进行审核把关、签字,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申请者需于202642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wangweiyi@sd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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