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机构设置 >> 管理服务部门 >> 正文
材料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7-01 作者: 浏览次数:
    秘  书    
任钢毅
0531-88392915
    秘  书    
霍启辉

0531-88392915

 

办公地址: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主楼九层929室

通讯地址: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   250061  

 

职责范围: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
1. 负责报考我院硕士、博士的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制定研究生招生简章;
2. 负责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及考核工作;
3. 负责组织入学考试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
1. 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及实施;
2. 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研究生报到注册、休学、退学及毕业、延期毕业等项工作;
3. 负责研究生选课及成绩管理并出具研究生学习成绩单;
4. 负责组织海外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5. 负责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考核工作;
6. 负责组织开展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中期考核、筛选工作;
7. 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定额的检查、核实、年终计分工作;
8. 负责安排每学期专业课课程表,处理平时调课、补课、教室使用管理、考场安排等日常教务工作;
9.配合学校、学院进行教学质量检查,随时掌握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培养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研究生院反馈。   

 

三、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1.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所修成绩学分审核和论文质量考核;
2. 负责对达到要求申请学位答辩的进行审核,包括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并呈报学校、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3. 负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总体进程的组织部署,研究生成绩和档案的整理工作;
4. 负责协助学位委员会的学位授予工作,并按要求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其他工作

1.组织开展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遴选以及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与山东大学优秀博士论文的申报工作;

2.完成研究生院招生办、培养办、学位办等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