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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合计 55 项左右,二等奖 95 项左右,单列奖励名额,单独评审(特等奖与本科教育合并评审)。我校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名额为20项,参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相关项目评选的同时,作为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进行评选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符合《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附件1)要求。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含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审核评选

    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三)网上申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的 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且有相关人员签名的 PDF 格式扫描件电子文档,以“材料学院+成果名称+申请书+推荐位次”和“推材料学院+推荐成果汇总表”命名。

   (二) 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具体材料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明细表显要位置注明网址链接,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合并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 版式,不超过 50 页码),以“材料学院+成果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三) 成果如为著作、教材,应提供纸质版样书 1 本(套)。

   (四) 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材料学院+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申请书相应位置注明网址链接。

    各申报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94000013@sdu,edu.cn


纸质

Word+签字盖章的PDF

材料(一)

申请书

一式八份

发送邮箱

刻录光盘

材料(一)

汇总表

一式一份

发送邮箱

刻录光盘

材料(二)

其他佐证材料

一式八份

发送邮箱

刻录光盘

材料(三)

著作、教材

一式八份

无需

PDF刻录光盘

材料(四)

视频材料

在申请书内注明链接

无需

视频文件

刻录光盘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
   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
   3.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