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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作者: 浏览次数:

现将《关于评选2021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转发各研究所,请各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推荐结果。

 

一、评审原则

成果奖遵循“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二、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单项学术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学术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包括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负责人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

3.影响因子和分区:理学工学信息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信所发布标准。

https://www.rd.sdu.edu.cn/info/1601/8147.htm

4.学术成果应为20214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重要说明:学术论文必须是“正式公开发表”,接收录用、文章清样、未正式发表、网络在线发表(online)或仅有DOI编号等情形的均不符合优秀成果申报要求。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推荐指标(原则上以当前规定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博士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具体如下:

研究所名称

推荐学校名额

材料物理化学研究所

2

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含材料表征与分析中心)

2

现代焊接技术研究所

1

金属材料研究所

1

塑性成形与模具技术研究所

(含包装工程研究所)

2

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1

液态金属及铸造技术研究所

2

总数

11

 

请各研究所负责人于57日(星期五)上午1000之前将本所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成果的研究生姓名、学号、优秀成果论文的PDF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cyb@sdu.edu.cn。邮件主题:***研究所推荐优秀成果。

57日(星期五)下午2:00-5:0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各研究所报送的推荐参评研究生名单和学术成果电子版材料在研究生系统中复核确认。

各所推荐参评的研究生请在系统中提交下列材料: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须有本人及导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签名);

2)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鼓励提供成果检索报告(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

五、相关说明与要求

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经学校公示后直接进入评审程序,学校不再组织材料复核。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学校将减少或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评选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学校通知详情链接:

https://www.grad.sdu.edu.cn/info/1164/16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