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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 浏览次数:

公示时间:46---419

公示部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

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公示邮箱:cyb@sdu.edu.cn 公示电话:0531-88392915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来信或来电请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录取事项说明:

 

1、已被录取考生请务必按时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山东大学。

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所代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必须于2021430日前将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或本人直接送交至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所在的本科院校按照毕业时间要求通过机要邮寄方式统一寄送至山东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主楼917房间

单位部门:山东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收件人:任钢毅 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92315 邮编:250061

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山东大学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及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并记录至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2、未在规定时间转入人事档案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及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录至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3、已被录取考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可根据自己的科研兴趣与所学专长,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或材料与化工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应按照全面了解、自由选择的原则进行双向互选。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明确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数量及具体要求: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生人数不超过2名。详见网页链接:

http://www.cmse.sdu.edu.cn/info/1095/15135.htm

山东大学材料学院2021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详见网页链接:

http://www.cmse.sdu.edu.cn/info/1095/15767.htm

 

4、已被录取考生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参加工作、出国留学、放弃入学、无法按时转档等),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8392915),学院及时将具体情况向学校汇报。

 

5、已被录取考生请保持与导师联系,注意查看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和山东大学材料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