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2018年材料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公示时间:323---43

公示部门: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

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公示邮箱:cyb@sdu.edu.cn    公示电话:88392915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相关说明:

1)标注“√”者为已被录取的考生。

2)对于已参加我院复试未录取的考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后,可按本次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录取为山东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材料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名,申请报名邮箱:cyb@sdu.edu.cn,邮件主题标注:姓名+申请材料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报名截止时间:328日(星期三)下午五点。

3)已被录取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山东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的本科院校进行统一机要寄送至山东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往届本科毕业生:由所代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51日前将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或本人直接送交山东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未在规定时间转入人事档案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及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4)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可根据自己的科研兴趣,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范围内自由选择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确定,均应按照全面了解、自行选择的原则进行双向互选。山东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介绍,详见网页链接: http://www.cmse.sdu.edu.cn/szll/dsjs.htm

3)已被录取的考生请保持与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必要联系,应经常浏览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和材料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动态信息。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出国留学、放弃入学、无法按时转档等),请考生务必第一时间告知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