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材料报送时间

请符合学校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614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

1.《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研究生用表)》(通过系统生成);

2.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导师推荐担保书(附件1

3.《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指导教师用表)》(附件2

4.外方导师邀请信(复印件)及中方导师签字中文翻译邀请信,应明确申请人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合作科研课题情况及费用情况;

5.中外双方导师签字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或联合培养计划(中、外文各一份);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托福、雅思或其他语种的相应水平证明,或国外导师、访学单位出具的语言能力证明函等);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一份,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份。2018年我校推荐上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未被录取的博士生,本次申请无变动的,只需提交申请材料第12项。

详见学校通知链接:

http://www.grad.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c950e896-fcef-4d58-87c4-0c066af197b9&from=group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