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材料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1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2018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的通知要求,材料学院成立由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生的申请、审核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SSCISCIEI收录。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二、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一式7份。 (导师签字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专家推荐信。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分别签字出具(登录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须党委组织部门盖章登录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招生导师,由导师负责审查考生所提交材料并在《申请表》审核栏签字后1130(星期四)之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将计入录取成绩。根据审核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原则上考核人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200%。审核结果由学院或导师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学院将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者于126(星期三)参加校医院组织的体检并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初试笔试;127(星期四)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期间到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进行审验,同时领取复试表、调档函,缴纳复试费180元(笔试和面试二项)。


四、体检

126(星期三)上午800考生须空腹到千佛山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有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者体检时请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体检表在体检时领取,体检表须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须交纳体检费50/人。(体检要求空腹)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核程序

(一)126(星期三)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考核科目:《英语》,初试的考核内容为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下午1400-1800考核科目:《材料近代研究方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原理》。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127(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进行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5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3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时对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要重点考查。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素质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考核,辅助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英语水平考核

考生复试时须进行英语口语和听力的考查与测试。


七、录取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等成绩确定考生录取总成绩,并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的考生(非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51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一)材料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1120


学校相关通知链接:http://www.yz.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96ec9a81-dea2-47b6-8612-97fc48a374c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