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流动站2021年第二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和第一批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1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流动站招收2021年第二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和第一批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35周岁以下。

2. 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近3年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3.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4.同站同学科博士研究生不再推荐。

5.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招收数量不超过3名,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本校博士毕业生推荐数量不超过1名。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国家高水平项目获得者且学术潜力突出的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二、招收程序

1.个人申请;

2.流动站资格审核;

3.基层党组织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学术道德情况;

4.基层学术委员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作出学术评价,进行排序推荐,原则上被推荐人选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备案的进站时间不早于2021年5月;

5.确定推荐人选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1)重点资助类博士后体检、考察、办理进站手续、签订工作协议,办理全职入校手续;

  (2)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由学校组织评审;

7.学校对拟聘特别资助类博士后人选进行公示,办理进站手续。

三、薪酬待遇

1.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20万元/人(税前),资助期限为2年;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30万元/人(税前),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2.学校现有四所附属医院及多家附属中小幼教,能够为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基础教育服务。

3.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4.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提供优惠租住。

5.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期限为两年。

6. 学校实施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支持在站博士后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

四、相关规定

1.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博士后考核分为中期考核与出站考核,各项考核由所在流动站组织实施。

3.博士后进站后,必须与学校和学院签订统招博士后工作协议;因无故退站,对学科博士后流动站造成不良影响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领取薪酬的50%缴纳违约金。

五、组织实施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需提交材料:

1.填写《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本人和合作导师签字后扫描发电子版。

2.提供佐证材料(为一个PDF文件,带目录,只要电子版)。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博士毕业证书或答辩决议复印件(即将参加答辩的应届博士生可提供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证明)、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项目、专利或奖励等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SCI论文检索证明(web of science自行检索的网络版)等。

3.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与8月10日前发到zhangzhiwei@sdu.edu.cn.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需提交材料:

1.填写《2021年第二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推荐名单》(附件2)。

2.《山东大学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左侧装订,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一份,左侧装订,双面打印。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项目、专利或奖励等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二次申报者需在上次申报后取得了新的重大研究成果,请推荐单位填写《关于XXX申报山东大学2021年第二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的情况说明》(附件4),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5. 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8月10日前打包发送至zhangzhiwei@sdu.edu.cn,邮件主题为:第二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博士后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923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8日